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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捍衛食安勝訴 最高行政法院支持校園萊豬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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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的食品安全再迎來一個重要的法律判決。最高行政法院於昨日作出判決,支持「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該條例明確禁止非國產肉品的進入,進一步捍衛了校園內的食品安全,特別是針對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市長盧秀燕在市政會議中表達了對這一判決的感謝,並強調未來將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稽查工作,確保每位師生的健康不受威脅。

根據2021年元旦起中央政府開放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進口的政策,行政院隨後宣布各地方政府所訂定的相關食品安全條例無效,引發了各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之間的法律對抗。台中市政府認為這樣的政策將對學生的健康構成威脅,於是堅持維護校園內的食品安全主權,制定了包括萊豬在內的嚴格禁止條例。

這場持續四年的行政訴訟中,最高行政法院最終認定「台中市學校午餐自治條例」並未違反中央法令,令台中市成功勝訴。此舉不僅意味著台中市在法律上獲得了支持,也象徵著對於保障學童健康的承諾得到了認可。根據該條例,任何發現非國產肉品及其加工製品進入校園的行為,將會面臨20點的扣分處罰,並立即停止相關契約,使得這項法令成為全國最嚴格的校園食品安全規定之一。

在會議中,盧秀燕強調,面對中央政府對萊豬進口的態度,台中市政府作為捍衛地方食品安全的前線,毫不妥協。她指出,最高行政法院對市府的做法表示支持,這不僅是法律意義的勝利,更是市府在維護學童健康與安全上的努力獲得認可的明證。未來,市府將持續加強稽查力度,確保每一位學子的午餐都是健康與安全的。

盧秀燕呼籲全國民眾及台中市的家庭,市府將始終不渝地捍衛食品安全,特別是在校園內。她的話語中充滿信心與堅定,展現出台中市政府對於食品安全承諾的決心。這一勝訴的判決,無疑將對於其他地方政府在類似議題上也產生激勵作用,共同努力維護國民的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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