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促進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並跟上全球綠色供應鏈的趨勢,台灣經濟部自2020年開始制定了一系列相關政策,特別針對用電大戶的條款進行了明確規範。根據目前的規定,所有契約容量達到或超過5,000瓩的電力用戶,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設置再生能源的發電設備、儲能設備,或是購買綠色電力及其相關憑證。
經濟部能源署指出,在最近的檢討後,確定維持現行的用電大戶門檻,即5,000瓩以上的電力用戶仍需納入管理。這一決策不僅考量到用電大戶對於環境的影響,也反映出政府希望在日益嚴格的國際環境中,促使企業能夠兼顧經濟發展與社會責任。
根據能源署的說明,在2024年度,將進行兩次電價調整,上半年各類用電的平均電價將上調約11%,而下半年產業用電的電價則預計再漲12.5%。此外,自2025年度起,台灣將正式開始徵收碳費,這項政策將對用電大戶帶來直接的財務影響,因此,這些用電大戶被視為重要的規範對象。
目前,根據資料顯示,這些用電大戶主要透過購買再生能源電力和憑證來履行其義務,其中購買再生能源佔據了495.0 MW,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則為196.3 MW,設置儲能設備的容量為5.2 MW。這些行動不僅僅是企業責任的體現,也為台灣的再生能源交易市場注入了約0.7 GW的活力。
從112年開始,經濟部能源署已經啟動相關的檢討作業,並邀請公民團體和工商業界參與討論。這些會議分別在北、中、南、東四大區域進行,旨在聽取各方對於用電大戶條款的看法,並根據不同的外部環境因素進行全面性評估。
最後,經濟部能源署強調,台灣是一個以出口為主的科技業大國,許多用電大戶已經加入國際綠電組織,如RE100等團體。隨著全球科技業對綠電要求的日益提高,綠電已逐漸成為企業在國際市場上競爭的關鍵要素之一。在未來,能源署將持續提供支持,協助用電大戶完成他們的環境責任,並計畫在2026年啟動後續的檢討作業,確保台灣企業能夠在綠色轉型上持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