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普及,新北市於2023年11月30日起正式落實新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進行登記、領牌及投保,才能合法上路。這一新措施的目的在於強化交通安全管理,確保駕駛者與行人的安全,並減少道路上的違規行為。
新北市交通大隊在11月30日凌晨0時起開始進行專案執法,至12月5日止,已經查處125件違規事件。這些違規行為主要包括119件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牌照,1件使用他車牌照,2件在道路上停車卻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以及1件已領有牌照卻未按要求懸掛或不在指定位置懸掛。針對這些違規,當局共移置保管車輛119輛,而6輛則因未經型式審驗而被沒入。
新北市交大強調,將持續加強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違規行為的查緝,並呼籲車主們盡快前往監理機關辦理領牌手續,讓合法駕駛成為常態。此外,警方亦提醒駕駛者,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必須年滿14歲,並在騎乘時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禁止載人、超速,以及酒駕或毒駕。駕駛者也不得隨意增減或變更電動車的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
透過這些新規定與持續的宣導,交通當局期望能夠大幅提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使用安全,讓這一新興的交通工具能夠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為民眾帶來便利的出行選擇。隨著管理措施的強化,未來的交通環境將更加安全與有序。希望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使用者都能遵守相關規定,共同營造一個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