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1月30日凌晨零時起,新北市正式啟用微型電動二輪車新管理措施。這項新規定要求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必須登記、領牌及投保,才能合法上路。該措施旨在加強道路安全和提升交通管理效率,已經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新北市交通單位在一份新聞稿中指出,截至12月5日,已經查處了125件違規案例。具體情況包括119件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的牌照、1件使用他人牌照、2件在道路停車卻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以及1件已領有牌照但未正確懸掛的情況。這些違規行為的查獲顯示出新規施行後的執法力度,並且違規車輛也被依法移置保管或沒入。
據了解,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騎乘者需要年滿14歲,並且在行駛過程中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此外,這些車輛禁止搭載其他乘客,不得超速行駛,也不容許酒駕或毒駕行為,當然,騎士也不得自行改動或更改車輛的電子控制裝置和其他原有規格。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強調,接下來將持續對這些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違規行為展開嚴厲的監管和取締行動。相關單位呼籲尚未裝飾牌照的車主,儘快至監理機關完成登記及領牌,避免因違規而面臨最高達3600元新台幣的罰鍰,並有可能被移置及沒入車輛的風險。
這項政策的推出,標誌著新北市在交通管理方面的一個重要進展。隨著微型電動二輪車作為一種便捷的交通工具被大眾廣泛使用,相關的執法力度也將顯得格外重要,為了保障每一位市民的安全,大家都應共同遵守交通規則,確保道路的安全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