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期信基金的申購情況顯著增加,這一變化可能帶來的直接影響是基金的保證金及權利金佔基金淨值的比率出現短暫失真的情況。為了應對這一挑戰,金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決定修正該比率的計算方式,預計在本月底之前正式實施,從而減輕基金經理人因被動違規而需撰寫報告所帶來的行政負擔。
根據金管會的現行規定,期信基金在進行期貨交易時,所收取和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占基金淨值的比率必須保持在5%以上。這一比率的計算方式中,分子為期信事業在最近五個營業日內所收取及支付的保證金和權利金的平均值,而分母則是期信基金的淨資產價值。這樣的設計本意是為了提供更為平衡的數據反映,但當基金出現大量申購時,容易造成比率的失真。
在過去,雖然金管會對這類被動違規的情況並不會處以罰款,但基金經理人依然需要耗費不必要的時間及精力撰寫報告以解釋比率的異常,這無疑增加了他們的行政負擔。因此,金管會在副局長黃厚銘的帶領下,經過廣泛的政策討論,決議採納期貨公會提出的建議,將比率的計算方式進行調整。
根據新的計算方式,今後的比率將改為「所收取與支付的保證金及權利金合計數占期信基金淨資產價值的比率,最近五個營業日的平均數不得低於5%」。這一改變不僅可以更精確地反映期信基金的實際狀況,也有助於減少因申購帶來的波動影響。
截至2024年12月,根據金管會的統計,已有兩家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業者發行了共計15檔的期信基金,其資產總規模達到新台幣257億元,受益人數則高達64,562位。這兩家投信業者分別是元大投信及街口投信,他們在期信市場的活躍參與不僅推動了市場的發展,也促使金管會更快速地回應市場需求,調整相關規範。這樣的舉措標誌著金融業務在面對挑戰時,仍能靈活應變,為投資者提供更為穩定且便捷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