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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房產市場的熱潮與契約爭議引發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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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的房產交易活動(尤其是預售屋的買賣)持續活躍,然而,隨著交易的增長,隨之而來的消費者權益爭議問題也浮出水面。據消費者保護官的最新統計,僅在去年下半年,因房產交易程序引發的爭議就達523件。在此背景下,消保官聯同地政局於今年8月至11月進行了針對預售屋的聯合查核,主要鎖定了台灣桃園地區的六個熱區,並針對20個預售屋建案進行稽查,最終發現了五個不合格的案例,其中涉及一宗與購房者訂立的非法契約──俗稱的“紅單”,該建案因此遭到215萬元的罰款。

消保官指出,去年桃園市啟動的聯合查核行動中,針對單一建案開罰的金額高達2520萬元,這一高額罰款令業界感到震驚,警示效應使得今年上半年房產相關的爭議件數下降了33%,反映出稽查實施的成效。雖然預測顯示,下半年爭議案件仍有可能減少,但消保官強調對於房產市場的監管工作仍不能鬆懈,必須針對預售屋合同和交易行為施加嚴格的監督。

回顧去年的查核結果,罰款的主要原因在於因應「平均地權條例」等法規進行的調整,這些調整要求對每個單元的契約內容進行分棟分戶的檢查。檢查中發現,個別建設公司及其銷售代理在合同中存在約160多戶的違規情形,例如不合理的退屋條款,即約定建設公司有權沒收訂金而不需返還給消費者等,這類不當條款都會遭遇罰款,每件罰金約15萬元。在此案中,業者向上級機關提起訴願,但該請求最終被駁回,確認需依法繳納罰款。

在最新一波的查核中,消保官發現不少預售屋建案在契約中並未明確約定樣品屋僅供參考,且銷售現場展示的樣品屋廣告上卻仍然出現「本模型係以寫意手法表現,僅供示意參考」等字句。消保官已發函給相關建商和代銷業者,提醒他們必須確保廣告宣傳的內容應當符合相關規定,並要求限期改善。

此次稽查主要針對桃園、龜山、八德、中壢、大園、觀音等區域,共計覆蓋20個預售屋建案,審查的重點包括房地標示、停車位規格、契約總價等16項重要目標,共檢查了320項內容。結果顯示,有2件建案的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整體不合格率為0.6%。對於那不合規定的建商,消保官將依據相關條例進行處罰。

至於215萬元的罰款,該事件涉及的“紅單”合同,所記載的內容違反了向消費者收取定金的相關法律規定,並且不得約定剝奪消費者權益的不利條款。法務局消費者保護室主任彭新澍強調,目前的狀況顯示“紅單”在購屋預約過程中經常存在違規問題,這需要業者在訂立合約時參考官方的范本,以降低類似事件發生的機率。

此外,還有兩個建案因為樣品屋或銷售中心未取得相應的執照或建築許可,提前使用的情況,亦依照相關法規受到查處。

綜上所述,消保官再次呼籲所有建設公司,必須遵循「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相關規定,以保障消費者的權利,避免因隱瞞關鍵信息而影響消費者的判斷。同時,也希望業者不再以「契約自由」為理由,增添可能不符合消費者利益的條款,以保持市場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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