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桃園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火熱,房屋買賣的契約糾紛也接踵而來。根據桃園市消費者保護官最新的統計,去年下半年就有高達523件的契約爭議,顯示出即使在銷售熱潮中,消費者的權益仍然需特別注意。從今年8月至11月,消保官與地政局展開聯合稽查,針對桃園市的六個熱區內,共計20個預售屋建案進行查核,結果發現其中5案不合格,其中最嚴重的一案因契約違法,被重罰215萬元。
消保官指出,這項稽查行動是對去年高達2520萬元罰款的延續,去年因為大規模的違規行為,引發業界警惕。據悉,在過去的稽查中,有個別建案中多達160戶的契約內容出現違法情形,包括不當條款如建設公司有權沒收定金的約定,這類條款都將面臨高額罰款。因此,這一系列的稽查行動已經使得今年上半年契約爭議數量降低了33%,顯示出效果顯著。
此次稽查中,消保官特別強調了關於樣品屋廣告的合規性問題。例如,一些建案的模型廣告中往往宣稱「本模型係以寫意手法表現,僅供示意參考」,這類文句不僅讓消費者誤以為展示的模型就是實際交付的房屋外觀,還允許建設公司隨意修改外觀,進而引發消費者的誤解。因此,消保官已向相關建設公司和代銷業者發文,要求其在廣告和宣傳資料中進行清楚修正,確保所有信息均符合規定。
此次稽查覆蓋的地區包括桃園、龜山、八德、中壢、大園、觀音等重要區域,總共查核320項次,並依據契約標準進行詳細檢查。從檢查結果來看,有2個建案的契約整體不合格率為0.6%。針對那些不符合規定的建商,消保官將根據平均地權條例進行適當的處罰。
在被查出的違法契約中,特別提到的215萬元罰款,主要是因為在預約訂購單(俗稱紅單)的記載上出現不當條款,例如不正當地約定建設公司有權保留出售的權利,或是限制買方的法定權益,這些都被視為違法行為。
消費者保護室主任彭新澍再次強調,針對「購屋預約單」的約定內容,業者應該依照相關法規進行擬定,以避免未來可能發生的違規事件。此外,還有2個建案因為樣品屋或銷售中心未獲得相關執照而被查處。
總結來看,消保官的此次稽查行動不僅是對房市的一次規範,也是對購房者權益的強力保障。消保官呼籲所有建商應嚴格遵循「預售屋買賣契約」的規定,公開透明地向消費者提供資訊,避免隱瞞或提供誤導性內容,確保每位購房者都能在合法、公平的環境下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