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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產出物管理新措施,打擊非法棄置環境污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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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都市建設的快速發展,營建工程所產生的土方與混合廢品被稱作「營建產出物」,這些廢棄物的非法棄置問題已成為當前環保領域的一大隱憂。針對這一越發嚴重的環保議題,中華民國環境部與內政部於4日宣布,雙方已成立業務聯繫平台,共同研擬三大強化管理機制,以期加強營建產出物的管理,並有效遏制其不當棄置所帶來的環境污染。

在113年12月25日的行政院會議上,環境部針對「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及內政部「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的報告進行了詳細介紹,並表示未來將在行政院的直接督導下,由環境部與內政部緊密合作,共同攜手解決營建產出物的非法棄置問題。這是政府針對環境安全和公共健康的重視與承諾。

環境部所提及的三大強化管理機制具體包括:首先,將擴大營建產出物的最終去處,這意味著各部會與地方政府需對重大公共工程進行盤點,確保有多樣化的去化管道,同時追蹤這些產出物的最終使用地點,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進一步造成環境污染。其次,建立跨局處的管理平台,透過地方政府的合作,促進營建產出物的地產地消,實現區域循環利用,這不僅能減少運輸成本,還能提升資源的有效利用和再利用率。

第三項措施則注重科技執法,透過整合剩餘土石方與廢棄物的數據,加上警政的追蹤系統,建構全國性的預防環保犯罪的智慧圍籬,這樣的做法有助於完善監控機制,杜絕由於監管不力而產生的環保犯罪行為,讓執法更具效率與針對性。

據了解,環境部已於去年12月20日和12月30日召開兩次跨部會會議,並將持續與各部會和地方政府討論問題與解決方案,制定具體的工作執行時程,其中包括優化營建剩餘土石方的最終去化管道,期盼能將這些土石方妥善處理,減少非法棄置對環境的影響。

此外,在1月10日的行政院會議上,行政院也核定了修改後的「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其中新增了營建產出物的管理,內政部和環境部的分工明確,將各自負責相關流向及去化的管理工作,問題的解決將需要各部會、地方政府以及相關業者共同的努力和協作。

隨著這些新措施的實施,社會各界期盼在不久的將來能夠看到更乾淨、更健康的生活環境,營建產出物的管理將成為扶持環境保護的堅實基石,確保未來綠色發展的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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