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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霸凌問題日益嚴重,急需法律明確定義與加強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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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來,台北市的職場霸凌申訴案件數量逐年上升,已經超過了1449件。市議員曾獻瑩對此表達了高度關注,他指出,這些申訴案件的類型包括言語衝突、肢體衝突、態度不友善,以及排班與獎金的爭議等多種情況。根據今年的數據顯示,雖然全年共接獲634件職場霸凌的申訴案件,但其中僅有5件被移送裁罰,這樣的比例顯示當前執法的震懾力仍然不足,許多雇主往往只是因為外部壓力而被迫改善,而非主動追求職場環境的改善。

針對此現象,勞動局指出,職場霸凌的法律定義仍不夠明確,目前相關案件通常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條之3內的「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來處理。勞動局在接獲職場霸凌的申訴後,通常不會針對個案事實進行深入調查,而是主要透過勞動檢查的方式,確認雇主是否完成必要的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並進行相應的教育訓練,以預防職場霸凌的發生。

曾獻瑩也提到,儘管申訴案件逐年增加,但勞檢處對於雇主的主要要求仍是限期改善,未規範改善者才會考慮裁罰,而當前的最高罰款僅為15萬元。這使得申訴者的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他強調,應該推動職場霸凌的法律明確化,建立定期的審查及抽查機制,以增強執法的透明度與監督,確保風險評估與教育訓練能真正落實到位,以保障勞工的權益及職場的安全。

此外,議員陳宥丞也指出,職場霸凌的界定缺乏相關法律依據,這是中央立法的責任。面對校園霸凌的關注,職場內的霸凌行為亦需受到嚴肅對待,他要求北市勞動局應對此問題表達立場,勇敢向中央政府提出需求,促使他們制定明確的職場霸凌法規,為地方政府的執行提供參考依據。

對於裁罰案例偏低及執法力度不足的問題,北市勞動局解釋,在職場霸凌申訴接獲後,總是依據法定程序進行勞動檢查,並要求雇主限期改進,只有在未能滿足規範的情況下,才會依法進行裁罰。今年移送的5件案件均屬於雇主未能妥善執行必要改善的情形。

最後,勞動局強調,執法的目的在於促進雇主改善工作環境,裁罰並非唯一手段。在提升職場安全與勞工權益保障上,勞動局計畫進一步檢討現行的執行機制,強化對雇主的輔導與教育工作,並配合勞動部的修法規劃,以期在未來能夠明確定義職場霸凌行為及其相關責任,建立更為透明和具監督性的稽查制度,最終實現友善的職場環境,讓每位勞工都能在安全、尊重的環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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