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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小港醫院副院長馮明珠發言引發官員撤職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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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小港醫院在近期爆發一起爭議事件,牽涉到副院長馮明珠與衛生局官員之間的衝突,引發社會關注。事件的起因源於衛生局於10月11日對小港醫院開出的罰單,指控其未依合約完成加護病房、燒傷病床及產台等項目,對此處以5萬元的罰款。馮明珠對此感到不滿,並在醫管科長陳建榮的個人臉書上發表了對衛生局行為的不滿與質疑。

在10月17日,她的留言道出了內心的苦楚:「曾經,我們好喜歡科長,現在的我們除了低落,更受到來自您無止盡的要求。」馮明珠指出,官員曾經請託過她在掛號及病房方面的需求,而現在卻對她的醫療工作進行處罰,這種情形令她感到困惑和委屈。她表示:「法律法條原來不是我們知道的這樣,法律是『官』說了算。」

該言論卻引起衛生局的不滿,並在當天中午12時28分,衛生局迅速發函給高醫大、高港醫院及其董事會,要求在7天內解除馮明珠的職務。這一決定隨即在醫界引發了廣泛的議論,各界對此表示強烈反對,認為這樣的行為顯示出「官威」的膨脹,侵犯了醫療專業人員的言論自由。

隨著爭議的發酵,高雄市議員林智鴻及時介入,並於當日深夜11時40分,衛生局局長黃志中再次發文,撤回了原先的公函,試圖平息這場風波。林智鴻在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馮明珠的評論並未直接針對醫療行為,屬於個人意見發表,且沒有涉及公然侮辱的情況。他強調,尊重言論自由對於維護民主社會至關重要。

衛生局則在隨後的回應中指出,與林智鴻的交涉,基於朋友間的互動,因此予以撤回公函。衛生局還強調,此事件已經結案,並澄清「市立醫院」在接洽民眾的掛號或病房請託過程中,都是合規合情的。

這起事件反映出當前醫療體系中各方關係的緊張,也讓人們重思政府機關與醫療機構之間應有的合作模式。或許這是一個讓人反省的契機,令大家重新思考如何在遵循法規的同時,維護專業和言論自由的界限。看來,唯有建立起信任感,才能真正達成一個對市民、對醫護人員皆有利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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