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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強制拆除清水那方遊憩園地違建 雙方爭議仍然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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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彰化縣政府派遣專責人員前往社頭鄉的清水那方遊憩園地,進行強制拆除工作,主要針對被視為違建的豪華帳篷等設施。據了解,業者在縣府動手之前已經自行拆除部分設施。執行拆除後,工作人員對於拆除狀況進行清點,隨後便撤離現場。

縣政府表示,由於業者在合約履行期間違反重大規定,因此決定於12月27日終止與該業者的契約。這一決定引起了各方的關注,特別是在業者的回應中,他們強調此次活動是基於合法的促參計畫。王姓業者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早在申請露營場地時,所有的相關設施均已獲得縣府的核准。但現在縣府卻指稱這些設施為違章建築,這讓業者感到困惑且不滿,他質疑縣府的決策是否與當地溫泉區的相關爭議有關,認為這是一種打壓行為。

根據彰化縣政府的說法,此次拆除行動是因為有民眾檢舉清水那方遊憩園地存在違規設置的收費亭、貨櫃屋和露營帳篷等設施。縣府依據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對這些擅自興建的物件進行查報和後續處理。業者設置的貨櫃屋用作倉庫並供人使用,具有避風雨的功能,而帳篷則被認為屬於半固定式營位設施。根據法律規定,所有的建築物都須依法申請建築許可。

最初,縣府計劃在11月26日進行拆除,但因業者於11月21日向內政部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停止執行的申請,故而延緩進行。然而,內政部隨後的決定書指出,除了12頂馬卡龍帳篷及1頂土地公帳篷被撤銷外,其餘的設施,包括入口收費亭、賣店、廁所、貨櫃屋及豪華帳篷則被確定為違章建築,拆除過程亦被認為合法。

縣府強調,業者在履約期間不僅設置違章建築及經營旅宿業外,還存在其他11項重大違約情況。經過不下三次的通知,業者仍未改善,據此縣府決定在12月27日終止契約關係,並要求業者在31日前提交全部資產清冊,若無回應,縣府將於114年1月3日展開強制接管作業。

這場爭議不僅涉及法律的層面,更引發了對地方發展及公共政策的深思。當地社區居民的意見也成為了熱議的焦點。未來,如何平衡合法經營與市民權益,將是業者與政府共同面對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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