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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IFRS 18將在2027年正式實施,台灣努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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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球會計標準的不斷演進,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於今年4月發布了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8號(IFRS 18),這一新準則旨在取代舊有的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IAS 1),並對財務報表的表達和揭露方式進行全面的更新。根據預定計劃,IFRS 18將於2027年在國際間正式生效。在此背景下,台灣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已開始著手評估台灣公開發行公司是否能夠同步接軌這一新的準則。

在26日的例行記者會上,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詳細介紹了未來的實施計劃。她表示,金管會將在明年進行一項調查,此調查將重點關注IFRS 18的實施對台灣企業實務的影響。調查結束後,將進行全盤評估,以確定正式的適用時程。這一決策對於台灣企業來說至關重要,因為若要在2027年適用IFRS 18,則在2026年首季時公開發行公司必須準備相應的比較報表資料。

IFRS 18的核心原則在於對損益表的分類進行重新界定。根據新規定,企業的損益應按照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等五個類別來進行區分。此舉不僅提高了財務報表的標準化程度,也增加了損益項目的透明度。例如,將來企業若在財報之外進行任何形式的資訊溝通—如法說會,必須在財報附註中披露相關績效指標的計算過程及調整方式,這樣的要求提升了財報的可信度。

此外,與會者了解到,IFRS 18的適用將可能改變企業營業損益的內涵。企業在進行損益分類時,需考量其是否具備特定的主要經營活動。例如,以不動產投資為主要業務的公司將需要把來自租金收入及相關成本歸類到營業損益;而以融資租賃為主的公司,其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也應分類至營業項目,這在目前的標準下並不一定如此。

值得一提的是,在IFRS 18下,所有無法歸類至其他類別的收益和費用,將自動被列入營業類別。以製造業為例,實現不定期的資產處分所產生的收益或損失,未來將不再被列為營業外收入,而是被納入營業損益之內。這樣的變化顯著降低了業外收支的雜亂性,使得損益表能更清晰地反映企業的核心經營績效。

尚光琪指出,IFRS 18是一次財務報告表達及揭露方式的重大變革。金管會建議企業應儘早評估其報告體系,確定主要經營活動及收益來源,以符合新的分類要求。此外,企業還應檢視現有的財務報導系統是否需要調整,以適應新的損益表格式和會計項目。

綜合而言,台灣在IFRS 18即將生效的背景下,面臨著金融報導格局的重大挑戰與機遇。金管會的積極準備和調查將為企業帶來足夠的時間,以應對即將到來的變革,確保在全球會計標準中不掉隊,提升公司透明度與投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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