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春節,無疑是華人文化中最為重要的傳統節慶之一,象徵著除舊迎新、闔家團圓的美好時刻。在這個喜慶的時刻,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煙火與爆竹的聲響似乎成為了必不可少的慶祝元素,增添了熱鬧的氛圍。然而,在歡樂之餘,煙火的施放也帶來了不少社會concerns,包括公安、噪音及環境污染等問題。
為了確保春節期間的安全及順利慶祝,花蓮縣政府特別制定了煙火施放的相關規範。根據花蓮縣消防局的公告,平日的煙火施放最晚必須在晚上10時前結束,而除夕夜、初五、初九天公生及元宵節則放寬至凌晨1時。此舉旨在平衡居民的慶祝需求與日常生活的安寧。
在春節期間,花蓮縣消防局會定期進行稽查,對於轄內的煙火施放熱點進行加強管理與勸導。仁里分隊最近就針對當地販賣爆竹煙火的場所進行了系列稽查,除了向民眾解釋自治條例的相關規定外,也提醒業者必須遵守煙火的販賣及儲存限制。根據法律規定,若販賣或儲存量超過標準,違者可遭到最高150萬元的罰鍰,儲放煙火若超過管制量則處以6萬元到30萬元的罰款,如果違規情況更為嚴重,則最高可罸150萬元。
此外,消防局也呼籲攤商在節日的次日1時過後,不得進行煙火的販售。若在平日,每日晚間10時以後同樣不得販賣煙火。對於民眾,消防局再次強調煙火施放時間的限制,提醒大家在歡慶的同時不要因為不熟悉規定而遭到不必要的罰款,違反相關規範者將面臨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
在此,消防局特別提醒鄉親們,在春節期間的農曆除夕至初五及正月初九的天公生、以及正月十五的元宵節,從凌晨1時起至7時止不得施放任何飛行類、升空類及爆炸音類的煙火,其他時間則是完全禁止施放的。此外,購買煙火時,民眾應選擇有認可標示的產品,並且在施放時避免朝向人群、車輛及建築物發射。特別是在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煙火時,必須由成人陪同,務必提高警覺,保障安全。
春節是個充滿祝福和希望的佳節,而注意安全與遵守規定,將能更好地為這個傳統佳節添上美好的色彩。希望大家在享受煙火的壯觀之餘,也能隨時關注周遭的安全,讓春節的歡樂氛圍更加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