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近日順應中央修法的方向,全面推動「高雄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的草案,並於市議會通過三讀,這項重要的修法計畫旨在強化居住正義,減輕市民的房屋稅負。根據新法,自住的居民若持有唯一自住房屋,且房屋現值低於特定金額,其稅率將由1.2%降至1%。預計全市約有42萬名自住房屋所有人能夠享受到這一稅收優惠,這將為高雄的家庭帶來實質的財務緩解。
在今日的會議中,市議會針對這項修正案展開深入討論,不同政黨的議員們積極表達支持,最終在一致共識下順利通過了這項關乎民生的法案。根據高雄市財政局的說明,這項新法自去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並於今年5月開徵,以保障高雄市民的居住權益並合理化房屋稅負。
財政局進一步闡述了本次修法的三個主要重點,首先是關於自住住宅的稅率調整,將單一自住的稅率由原來的1.2%調整為1%。財政局強調,擁有一戶自住房屋且現值在特定金額以下的居民,只需在今年3月24日前將戶籍辦理遷入,方能享受到優惠稅率。這一改變將直接降低市民的稅賦,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質,並鼓勵更多人選擇自住而非投資性房產。
其次,對於非自住的房屋,修法規定將根據全國總持有的應稅房屋戶數來計算稅率。例如,若出租房屋的數量在四戶以內,每戶的稅率為1.5%,而若擁有五至六戶,則提高至每戶2%。持有時間也是計算此次修法的重要指標,自房屋起造一年以內,稅率為2%,隨著持有年限的增加,稅率也逐階提升,這樣的調整將有效促進房屋的合理使用,並對投資型房產進行適度課稅。
第三,該條例還針對其他特定的房屋類型,例如公有房屋、勞工宿舍等,調整了相應的稅率,確保這些房屋不納入全國總持有戶數計算,並給予較低的單一稅率1.5%。這項政策體現了市府對於不同住房使用需求的關注,特別是在保障弱勢群體的居住權益方面。
高雄市財政局長陳勇勝表示,這次修法的核心是朝著「自住減稅、多屋增稅」的方向邁進,鼓勵市民選擇自住而非投資,藉由合理化的稅制來實現更為公平的居住環境。他對市議會的支持表示感謝,同時也期待這項政策能夠帶給高雄市民更為實質的幫助。這次的修法不僅是稅制上的一次調整,更是一項對促進高雄市居住正義的重要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