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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財政部引導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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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社報導,為了激活民間投資,財政部積極推動「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改革,並引導各部會針對公共設施的投資制定相關稅務減免政策。這一政策的核心在於透過明確的標準來界定「重大公共建設範圍」,使得符合資格的投資項目能夠享受長達五年的稅務優惠。

隨著全球對於公共建設的重視程度日益提升,財政部此次改革包含了多項新設施類別,其中包括綠能設施、數位建設、影視音設施和資源循環再利用設施。這些新類別的加入不僅擴大了過去的促參案範疇,也引入了國際上常見的政府有償取得公共服務(PPP)模式,旨在降低民間投資的風險。

根據財政部的說明,這一次的促參2.0改革涉及的新措施及施行細則正在逐步完善當中。為了進一步鼓勵民間對新促參案別的投入,各部會正積極研商能否適用租稅優惠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門檻,提高投資誘因。這當中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制定需要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公建投資總額、樓地板或開發面積,以及營運內容等,這些影響因素都需由各主管機關進行詳細評估。

目前,文化部和數位發展部已經開始針對影視音設施和數位建設進行相關的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草案的制定及稅務評估。影視音設施涵蓋展覽、表演、映演等各類活動的設施,而數位建設則聚焦於數位轉型、先進網絡的推進及縮短數位落差所需要的硬體和軟體設施。特別是對於偏遠離島地區,若能夠新設強化通訊韌性的設施,也同樣受惠於新政策的範疇。

官員指出,以往制定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的過程極為嚴謹,一般而言,這一程序可能需要長達一年的時間才能完成。不過,由於該範圍的確定直接關係到是否能夠享受到租稅優惠,因此受到了民間投資者的高度關注。官員預期,在確立明確的門檻後,各部會和民間機構的提案量和參與意願將顯著上升,相關的案源有望在明年陸續推出。

根據促參法的相關規定,當這些公共建設項目符合重大公建的門檻時,將能夠享受多重的租稅優惠,包括最長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投資抵減、進口機具設備的關稅優惠,以及地價稅、房屋稅、契稅的減免等,這將顯著提升民間對於投資公共建設項目的動力。

在全球經濟多變的背景下,此次改革無疑將為台灣的公共建設引進更多的民間資金,促進經濟的長期穩定發展,為民眾打造更為完善的基礎設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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