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環保局近日發佈消息,強調自去年1月1日起,飲料店被禁止提供塑膠一次性飲料杯。該措施的實施標誌著彰化縣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堅定步伐,旨在減少塑膠垃圾對環境的影響,也促進了民眾對環保理念的認識與接受。根據環保局的數據,昨年共查獲3家違規飲料店,並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對這些業者開出罰單,總金額達到3600元新台幣。
自政策實行以來,環保局經過四個月的勸導期,讓業者有足夠時間進行庫存消化,才開始對未遵守規定的飲料店進行罰款。這些被檢舉的違規店家,都是經過民眾舉報並經過環保局查證確認的案例。過去一年的執行成果相當顯著,彰化縣內共有1085家連鎖及非連鎖的飲料店,這些店家在政策實施之前,平均每日銷售280杯飲料,其中約有四成使用塑膠杯。隨著政策的推動,實際使用塑膠一次性飲料杯的業者數量顯著減少,估計全年減少塑膠杯的數量高達4435萬4800個,顯示出這項政策的減塑效果相當理想。
這一政策不僅促進了環境保護,也提升了消費者對於環保產品的接受度及使用習慣,讓更多民眾開始選擇可重複使用的飲料容器。在未來,環保局希望能夠進一步深化這一政策,鼓勵更多業者與消費者一起參與環保行動,共同守護我們的美麗家園。環保局也呼籲全縣的飲料店和消費者,秉持減塑的理念,攜手打造一個更乾淨、健康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