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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新規 11月30日起需登記、領牌及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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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交通安全法規的逐步完善,新北市於11月30日正式實施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管理措施,自凌晨0時起,未依規定登記、領牌及投保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將面臨罰款及扣押。新北市交通大隊於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自新制實施以來,至今已取締125件違規案件,並將持續加強宣導與執法,確保道路安全與交通秩序。

根據新北市政府交通警察大隊的資料,自11月30日至12月5日的短短一週內,共取締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行為125件。其中,119件是因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而駕駛的案件,另有2件使用偽造或變造的牌照,1件則是使用他人的車牌。此外,還有2件因未遵循領用牌照的規定而在道路上停車的行為,以及1件已領有牌照卻未懸掛或懸掛於非指定位置的違規。

對於這些違規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交大已將119件車輛移置保管,並對6件車輛進行沒收處理。這些行動顯示新北市政府對於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管理決心,特別是在這個新興交通工具越來越普及的背景下,保障市民的交通安全顯得尤為重要。

新北市交通大隊強調,所有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使用者必須年滿14歲,並必須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同時,騎乘者不得載人、超速、酒駕或毒駕,也不可隨意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車輛的原有規格。此外,當地的交通部門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車主,儘快到監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避免因此受到罰鍰或其他法律責任。

這一系列的新規措施、執法行動與宣導工作,旨在提升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安全使用率,並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隨著市場上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逐漸普及,妥善的管理與教育顯得尤為關鍵,未來新北市將會持續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相關規範加強宣導,使每位市民在享受便利交通的同時,也能夠確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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