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台灣金融市場掀起了驚天動地的併購事件,中信金控和台新金控同時出手,目標直指新光金控。這場併購戰使得市場充滿了緊張與爭議,也成為了金融界的熱話。然而,隨著這一事件的發酵,為了防止類似風波再次出現,台灣金融監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已開始著手修訂相關法規,特別是針對「非合意收購」的部分。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在近期的記者會上表示,這一併購案是台灣史上首次出現的雙雄爭奪新光金控事件,促使他提出對「金融控股公司法」第37條的修正建議。彭主委解釋,合意併購和非合意併購在法律程序上存在顯著的差異,但外界往往將兩者混淆,甚至認為金管會只鼓勵合意併購。其實,無論是合意還是非合意,兩種併購方式在法律上都是被允許的。兩者的目的雖然相同,但其過程和規範卻大相徑庭,這可能導致所謂的「監理套利」現象。
根據現行的「金融控股公司轉投資管理辦法」,金控公司在董事會通過後,可以向金管會申請進行超過10%的公開收購,這也為併購行為提供了一個入口。目前金管會擬提高公開收購的最低門檻,明確規定金控間的公開收購門檻需達到至少25%,甚至會考慮提高到50%。這樣一來,將對未來的併購行為形成更為嚴格的約束,以防止市場出現過度的敵意收購風潮。
此外,金管會還計畫針對非合意收購的第一階段進行明確的規定,將要求收購方必須全數以現金支付。這一天然提升了收購的門檻,但也隨之放寬了對於收購完成後,金控的雙重槓桿比率的限制,允許其暫時不必受限於現行金控公司不超過125%的規定。
這些修法方向預計將在2025年第一季向相關金融機構徵詢意見,以確保規定的合理性與可行性。金管會的這一系列舉措,無疑旨在促進台灣金融市場的穩定與健康發展,防止未來再次出現如新光金併購事件一般的混亂局面。
隨著這些法規的研擬與逐步實施,市場參與者需更加謹慎地評估併購行為的可行性與風險,而金融機構也將在變動的環境中尋找新的發展機會。這一系列的修法動作,將如何影響未來的金融生態,值得各界共同關注。